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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称红会捐赠量年降近三成

法制晚报 2013-05-31 21:37:10
  社科文献出版社今天发布的《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13》(即慈善蓝皮书,以下简称“蓝皮书”)指出,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国慈善事业因各种危机信用“触底”,但是却迟迟没有迎来转机,去年捐赠总量下降近两成,其中红会捐赠量下降最明显,达到近三成。
  专家表示,当前红十字会在社会视线聚集下,任何风吹草动都会引发“爆料”和身处“问责”的尴尬境地,“百年老店”的中国红十字会想要重拾公众信任,必须改革,其中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体制。
  数据
  去年捐赠总量下降近两成
  蓝皮书指出,截至2012年年底,全国共有49.2万个社会组织,比2011年的46.2万个增长了6.5%,是自2009年以来社会组织总量增长最快的一年。在公募基金会中,类似深圳壹基金的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公募基金会就高达70多家。
  慈善机构在不断增加,但是捐赠总量却不增反跌。
  2012年,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不完全统计,中国慈善公益的社会捐赠总量约为700亿元。与2011年度的捐赠总量845亿元相比,下降17%左右。
  蓝皮书指出,2012年是中国慈善公益界各类组织继续接受考验的一年。2011年爆发的社会公众对慈善公益组织的“问责风暴”并未平息。全行业的公信力危机在2011年“触底”却未在2012年“回升”。
  解读
  慈善“质疑”引发捐赠逆反心理
  慈善蓝皮书主编、中国社会学会社会政策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杨团表示,捐赠下降的原因有三个:一是2008年以来受经济下行的影响,在2012年各种影响集中爆发,经济上的国进民退对于以民营企业和民众为主体的社会捐赠总量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是受2011年“问责风暴”的影响。公众质疑的不仅是这些组织的受赠和分配数据是否透明公开,也涉及作为捐赠人和受赠人中介的社会组织的管理能力和效率等问题。
  公众对正式组织产生逆反心理,正式组织之外的公民捐赠空间大为拓展,而包括网络捐赠在内的非正式组织捐赠基本上未在统计之列。
  此外,还受税收政策的影响。杨团表示,迄今为止,我国正式登记注册的三类民间社会组织中,民办非企业单位并未获得与社团和基金会一样的慈善公益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致使有关捐赠难以落实甚至只好绕道而行。
  中国社会组织数量(全国共有49.2万个社会组织)数量 增长
  社会团体26.8万个 比2011年增长了5%民办非企业单位22.1万个 比2011年增长了8.3%基金会2961个 比2011年增长了13.3%
  (数据统计至2012年年底)
  热点
  红会捐赠量降近三成
  蓝皮书指出,2011年6月,网络爆出“郭美美炫富”事件后,牵带出红十字会内部管理的诸多问题,同时引爆公众对拥有政府背景的慈善公益组织乃至整个慈善界的公信力危机。
  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筹资与财务部统计,2012年,中国红十字会国内社会捐赠款物总量下降了26%,红会下降的幅度高于全国约9个百分点。
  蓝皮书指出,2012年3月,红会对部分10万元以上的大额单位捐赠人进行了一次问卷调查。共发出问卷300份,收回率仅为20%,有80%的捐赠人拒绝回答问题。在回收的问卷中,98%的捐赠人希望红会反馈捐赠信息,而知道捐赠信息的只占19%。
  直到今日,这种危机依旧没有任何转机,虽然红会将改革的积极信息传递给社会,但并没有因此消除公众的质疑,公众通过微博、纸媒继续自发地行使监督权。
  解读
  公众最希望红会公开透明
  杨团表示,目前,作为参公单位的红会,并没有政府机构那样的行政决定权,却从思想到制度统统向政府机关看齐,端着行政机构的架子,处处以行政机构自居,官僚习气严重,在业务工作中不顾业务生态链的天然联系,将业务功能按照行政部门分割管理,处理会内业务均需发放和传递行政文件,决策与监督均缺乏社团的民主机制。
  杨团表示,公众对于红会公开透明的诉求与理解红会特殊的组织管理体制是联系在一起的,公众在用自己的方式,即要求红会公开透明,来对红会的性质和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做出评判。红会目前公开透明的程度距离系统化、整体化还相距甚远。
  专家观点红会应建“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在红会改革中,社会监督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但是,刚刚成立半年的红会社监委几度遭质疑,本报也曾报道红会社监委因部分运作经费来自一位委员,而被指是红会所养公关部。
  杨团建议,红会有必要建立健全监督组织,设置监事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
  所谓的红会监事会是置身于红会内部的社会监督机构,它既能获得更多红会办会情况的信息,又能直接监督和问责红会行使权力的过程,其监督和问责更具可信性,具有其他社会问责机构无可比拟的优越性。
  为让监事会发挥作用,需要加强专业性。应聘请专业人士,如审计师、会计师、律师担任监事。监事会应对红会的财务报告做出审核,并要求红会实现内外监督联结,每年向社会公开发布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红会财务审核报告。
  而社会监督委员会或称民主监督委员会属红会外部的监督机构,其成员组成应与监事会不同,主要为志愿者推选的公众代表,包括传媒界代表。通过与公众的直接联系,他们可以及时发现各种问题和弊端,提供他们的调查结果和建议。发现重大问题,他们可以直接向监事会反映,从而形成内外结合的监督体系。
  杨团表示,红会监事会和社会监督委员会,一个是红会内部组织机构,一个是独立于红会的社会监督机构,这两种制度是内和外、精英和大众、专业和民主两类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的监督机制的体现。
  此外,红会必须设立投诉和举报机制,以便直接接受来自公民社会的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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